“保增长促内需不应成为地方发债理由”

2008年11月06日02:37  来源:
  每经记者 朱小雯 发自北京

  早在2004年甚至更早,警惕我国巨大的地方性债务危机的声音已日渐强烈。

  “中国地方债问题研究”报告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魏加宁认为,目前允许地方政府合法发行公债的时机已相对成熟。尤其是应对当前金融危机,达到“保增长”、“扩大内需”的目标,这也是一个比较好的契机。而一份建议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的报告已上报国务院。

  然而,质疑该制度的声音亦很强烈。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雍君就此问题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下称“NBD”)专访。

  NBD:不少人认为允许地方政府发债的条件已经成熟,或者说是一个很好的契机。您怎么认为?

  王:一提到刺激经济,就想到发债,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管和处理机制,我们准备好了吗?在建立地方债券的信用评级体系方面,我们准备好了吗?在建立处理诸如“任期内大肆借债、任期一到甩手不管”的机制和程序方面,我们准备好了吗?

  所以,真正的问题不在于应否允许地方政府举债,而在于设定的门槛是什么。“保增长”、“促内需”能成为允许地方举债的充分理由吗?答案是肯定不能。

  NBD:如果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可能存在哪些风险?需要设立怎样的限制和门槛来规避风险?

  王:我们对待地方政府债务问题需要严谨细致的态度,一旦出问题,后果是很严重的。明确地讲,地方债务具有潜在破坏性,很容易失控,进而酿成许多后果。所以,我们需要给地方债务设立恰当的门槛,并且强有力地进行追踪监督。

  地方债务风险有很多来源。最严重的风险是偿债(按时偿付本息)风险。还有其他许多风险,包括管理风险。为了避免或控制这些风险,为地方债务设立必要的和严格的门槛是非常必要的。最重要的是,我们需要一部详细的、可操作的和有效的全国性法律。

  NBD:您认为目前地方政府的风险意识、偿债能力是否已做好准备?

  王:总体上讲还有很多欠缺。最重要的是目前还没有一部适当的法律来指导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在中国这样一个情况相当复杂的大国里,在缺少这样的法律的前提下放任地方债务,很难想象将会有好的结果。

  NBD:如果中央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地方政府可能会有哪些反应?引起盲目投资等隐患的可能性大吗?

  王:这么多年中央不允许地方借债,地方政府事实上变相举了很多债务。可想而知,如果放任地方借债的话,我预计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将乐此不疲,盲目投资和债务膨胀等问题将会迅速显现。

  NBD:允许地方政府发债是否会加剧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

  王:这取决于我们给地方发债设立的门槛是什么,以及我们如何监督这些门槛的实施。但就算这些方面不存在问题,拉大地区差距将是不可避免的,理由很简单:经济发达地区的举债能力和偿债能力比欠发达地区强得多。

  NBD:在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和逐步进行分税制改革以使地方财权事权匹配之间,我们怎么选择?

  王:当然是后者更好一些。债务本质上不是什么好事情。对于个人如此,对于组织如此,对于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而言同样如此。债务最多只应作为一个权宜之计,一个治标而非治本的方案。在多数场合,总是存在比举债更好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国内外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是很深刻的。

【作者:每经记者 朱小雯发自北京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热点
推荐
我有话说  已有0条网友评论,点击查看全部评论
  匿名发表
  
如果您还不是和讯注册用户,请先注册
谁在说
理财产品
感谢您的参与!
查看[本文全部评论]